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

臺南市德南國民小學教育儲蓄戶實施辦法

臺南市德南國民小學教育儲蓄戶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
()依據教育部961210台國〈一〉字第0960177664C號令頒修正「教育部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()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處勸募許可文號:98年12月7府社行字第0980288154-10號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扶助經濟弱勢、家庭突遭變故學生,使其順利就學,以發揚「人溺己溺,人飢己飢」精神,特訂定本辦法。
三、照顧對象:本辦法照顧對象指下列家庭之ㄧ之本校在學學生:
   (一)低收入戶
   (二)中低收入戶
   (三)家庭突遭變故,致無法順利接受教育者。
   (四)前三款以外家庭,需要協助順利就學之特殊個案學生。
四、實施期程:自9711起實施。
五、設立專戶:本校另行開立專戶儲存經費,其經費收支採代收代付方式,專帳管理,專款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專用。(戶名:臺南市仁德區德南國民小學教育儲蓄專戶;帳號:8200499559-5;金融機構:臺南市仁德區農會)
六、經費來源:接受上級機關、校友、家長、各界善心人士捐款。
七、經費用途與補助標準(如附件)
(一)學校所獲經費用以補助第三點規定之照顧對象,協助其順利就學。捐款已指定用途者,則依其指定用途支用;指定用途之捐款若有賸餘,經徵得捐款者之同意得改作其他個案之補助。
(二)個案若已接受其他經費補助,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,但其他補助仍無法解決其困難
      時,得依需要再予補助。
(三)每一個案之補助標準最高新台幣壹萬元整,以能解決或減輕個案困難,使其順利就
      學為原則。
八、行政組織:本校設置「臺南縣德南國民小學國民小學教育儲蓄戶管理小組」(以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簡稱本小組),負責本校教育儲蓄專戶經費籌措、管理、開立收據、動支及將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收支使用情形報請上級機關備查與其他相關業務推動事項。
   (一)本小組置委員十三人,由學校行政人員代表、導師代表、教師會代表、家長代表組
成之。
    1、召集人:校長
    2、總幹事:學務主任
    3、委員:家長會長、教務主任、總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教師會代表、各年段學年主任代表〈6人〉。
   (二)業務承辦人:生輔組組長。
 九、經費動支程序:校長及教職員工發現某個案學生需要協助,得提出補助之書面申請,經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小組審核通過後撥款補助;若家長發現某個案學生需要協助,亦得向校長及教職員工反映,並依規定程序申請。審核前得依需要,請導師協同相關人員進行家庭訪問並填寫訪視紀錄表。個案學生之導師得列席本小組會議陳述意見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十、徵信
   (一)本校建立本專戶專屬網站()或於教育部推動教育儲蓄戶網站,並於其上公布徵信資料:接受上級機關、校友、家長、校內善心人士主動捐款時,應於六個月內將捐贈人基本資料(捐贈者名稱或姓名、捐贈財物、捐贈年月及捐贈用途)及辦理情形公開徵信。
   (二)每學年度應定期上網公告經費收支及帳目,以昭公信。
   (三)公告內容應注意依資訊保護相關規定辦理。
十一、捐款者之獎勵:依捐資教育事業獎勵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十二、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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